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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院院會今(7)日三讀通過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案,除了將「性霸凌」的定義明確入法,而從工友到校長不論級別的學校人員,若發現疑似校園性侵事件,但未於24小時內通報者,或有包庇、隱匿等情況,首次處新台幣3萬到15萬元罰鍰;再犯導致再度發生校園性侵事件,依法免職。(雅虎奇摩新聞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110607/135/2svid.html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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後座強制繫安全帶三讀通過(中央社記者陳偉婷台北22日電)

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,明訂「孫穗芬條款」,強制小型車後座乘客繫安全帶,違者平面道路處新台幣1500元罰鍰;高、快速公路罰3000至6000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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